撤消认证资格公告
2010年第129号(撤销第45号)
根据国家认证管理规定,我机构现决定撤消下列注册号的认证证书注册资格。请证书持有者将证书交回我机构,并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及一切与之相关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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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证书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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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永乐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02509Q10037R2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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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浙江浦峰集团贵州省瓮安水泥有限公司 |
02505P105031-1
02505P105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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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浙江声威集团有限公司 |
02505P199113-1
02508Q10144R3M |
国建联信认证中心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