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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发布! 2025版《绿色工厂评价通则》正式发布实施

发布时间:2026-01-08阅读次数:来源:国建联信认证中心

导语:为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新版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正式发布实施。此次修订聚焦工业绿色化转型需求,绿色工厂被重新定义,评价体系框架进一步优化,引入基于“基准值”和“引领值”指标量化体系,指标量化方法更加清晰。


一、核心定义的更新与评价体系框架的迭代   

术语定义:

绿色工厂重新定义:指在规划、建设和生产运营全过程中,贯彻绿色制造理念,实现了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产品绿色化和用地节约化的直接进行工业生产活动的企业。

相较2018年版和标准征求意见稿,除“原料无害化”和“废物资源化”被整合为“资源高效化”、新增“产品绿色化”外,正式术语更加强调了在规划、建设和生产运营全过程中贯彻绿色制造理念,并且明确提出绿色工厂适用于直接进行工业生产活动的企业。

评价体系框架:

基本要求在合规性的基础上,将绿色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量化、建立四大管理体系(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为准入“门槛”。

评价指标按照新“五化”分别提出要求,除常规能耗、物耗、产品指标外,注重融入生命周期的理念,进一步完善了指标的合理性。


二、企业关注重点            

标准发布稿中给出了新版绿色工厂评价架构,并在附录C(资料性)中结合新“五化”给出了通用行业具体的量化评价指标和对应指标的权重。

能源低碳化:

企业对于能源消耗强度的控制情况将通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tce/产品单位)或产品产值综合能耗(tce/万元)来衡量。其中,企业生产的产品有适用的国家强制性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如对于建材行业,水泥行业适用的GB 16780《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建筑卫生陶瓷行业适用的GB 21252 《建筑卫生陶瓷和耐磨氧化铝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采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生产其他产品的企业采用产品产值综合能耗指标。

碳排放强度指标,类似能源消耗强度指标,企业也应按照自身所属行业情况,在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或单位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两者中择一进行数据统计,对于电力排放因子,可通过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进行合理选择。

在计算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时,企业应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消费凭证(如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合同、交易结算凭证、绿证(GEC)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非电力形式可再生能源利用相关合同、协议等)作为计算依据文件,并依据标准附录B中公式B.5进行计算;

企业在统计能碳管理系统平台的功能符合情况时(标准附录C表C.1中第4项),对于提出的12项业务功能,可依照《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进行。

资源高效化:

原材料消耗强度同时设有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单位产值主要原材料消耗量两个指标,企业宜根据所属行业特性二选一进行数据统计。

取水强度指标亦根据不同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发布情况分别设置了指标(单位产品取水量和单位产值取水量)。如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应依据GB/T 18916.62—2022《取水定额 第62部分:水泥》、GB/T 18916.63—2022《取水定额 第63部分:平板玻璃》、GB/T 18916.64—2022《取水定额 第64部分:建筑卫生陶瓷》进行统计。

生产洁净化:

新版指标中增加了对于企业在绿色低碳改造升级方面的考量,通过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项目投资额占比来体现。此指标意在量化企业对于自身绿色化转型的重视程度,关注企业在做好未来规划的同时,是否真正践行转型升级。

产品绿色化:

作为新版通则的最重大的变化之一,产品绿色化指标的加入将企业对于产品的绿色设计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其中要求申报企业必须对自身生产的主要产品,可依据GB/T 24067—202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和行业适用相关标准(如T/CBMF 277—202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水泥》、T/CBMF 278—202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平板玻璃及制品》、T/CBMF 284—202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建筑卫生陶瓷》等)进行碳足迹量化工作并出具报告。此举也是进一步顺应国家双碳战略,将视角从组织边界的碳排放进一步聚焦到产品级。

用地集约化:

与此前仅关注企业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不同,新版标准中纳入了土地产出率的指标评估企业的用地集约化情况。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可选择单位用地面积产能(产品单位/m2)或(万元/m2)单位用地面积产值进行数据统计。


三、企业应对措施             

新版《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发布后将成为已获国家级绿色工厂荣誉称号的6400余家工厂必须满足的要求之一,也会是后续企业创建绿色工厂、行业制定本行业的绿色工厂评价标准的重要指导文件。

根据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提出的工作计划,除已完成修订的《绿色工厂通则》之外,后续会分行业修订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或绿色工厂建设指南。因此,建议企业结合新版标准,积极对标基本要求的满足程度,并持续关注通则标准和分行业的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标准的修订情况,对标准的修订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前开展对标自评与布局工厂绿色化提升。


我中心系工信部确定的全国第一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从2016年第一批绿色制造评价开始,已陆续推荐近百家企业入选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我中心是建材行业(水泥、平板玻璃及制品、建筑陶瓷和卫生陶瓷)“新五化”指标体系确定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可根据标准及最新评价要求为有需要的企业实施绿色工厂创建提供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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